提款

一般信息

要自愿退出研究生课程,您必须具有良好的学术地位,并在退出学期开始(定义为您不再是学生的学期开始)前至少 2 周提交申请。

要在获得许可的情况下请求提款,请提交经许可请求撤回表格和(如果适用)a下拉表单任何现有注册。填妥的表格应发送至grad-office@unbc.ca.

截止日期

提交截止日期是您想退学的学期开始前 2 周.

注册信息

理想情况下,提交此表格时无需在退学学期进行注册。但是,如果您在退学的学期进行了注册,则必须包括注册表格满足您的要求。请注意,删除课程作业必须遵守添加/删除和撤回的截止日期(见下文)。

逾期表格

学期开始后收到的经许可的退学请求将根据收到的日期进行评估,并遵守退学或退出课程的截止日期。可以找到截止日期这里.

请注意,在加/退学期之后提交并获得批准的因特殊原因在当前学期退学的请求不会导致学杂费退款。

自愿退出的资格(经许可)

学生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才能自愿退出课程。正在接受继续审查的学生或在请求退学日期(通常会导致继续审查)之前最后一个完整学期的学期 GPA 低于 3.00 的学生,经许可不得退学。任何 DEF 成绩都需要在请求获得批准之前得到解决(通过完成未完成的材料或通过请求从课程作业中退出)。如果因帐户或注册/评分问题而拖欠费用,则请求将不会被处理。

学生必须确保:

  1. 不欠大学任何费用(图书馆在注册前的罚款等);
  2. 您的主管没有拖欠任何材料;
  3. 不存在需要解决的注册问题和未决成绩问题(DEF 或 NGR 成绩)。  所有优秀成绩必须由学生在提交请求之前解决;和
  4. 如果需要,请求中会包含一份已注册课程的完整添加/删除表格。

日历政策

2.5 退学